鞍师公告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鞍山师范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全体考生:
欢迎到鞍山师范学院考点参加考试!根据辽宁省、鞍山市疫情防控及组考工作相关要求和最新指示精神,为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发布本须知,请在鞍山师范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凡未按规定执行,无法参加考试或造成其他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场分布
我校考场设在第一教学楼和新理化实验楼,考场分布(考场号、考室和教室)见下表:
注:核酸阳性考场以及用于体温异常等突发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考场设在新理化实验楼,考生由专人引领至考场,全程闭环管理,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防疫要求
1.从即日起,考生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每日登陆“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所有考生须在12月21日做1次“单人单管”核酸采样,且在17:00前完成,并于12月22日12:00前通过“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上报本人核酸检测结果和健康状况,考点将按照12月21日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确保“应考尽考”。凡因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未按时上传核酸检测结果,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学校将为考生免费提供集中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如下:
检测时间: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9:00-11:30
检测地点:校卫生所方舱
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上报。
3.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对隐瞒或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以及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考试组考防疫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各报考点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属地卫健部门防疫管理最新公告信息。
四、考试要求
(一)打印准考证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准考证12月14日开通下载。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本人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说明通过“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考点、考场、座位号信息。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中心”(www.lnzsks.com/cxzx.html)网站将同步开通考点考场查询通道。
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入场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12月21日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测量、安全检查和身份核查。如两次测量体温高于37.3℃,在应急处置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并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须做好个人防护,提倡考试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核酸检测阳性考生及应急处置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2.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4.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5.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及附近滞留聚集。
6.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详见附件)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1.鞍山师范学院考点在属地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指导下开展组考及防疫工作。
2.考试有关要求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鞍山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asnc.edu.cn)公告信息和“鞍山师范学院”(asnc1958)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严格遵守防疫工作相关规定。
祝广大考生考试圆满成功!